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或属于国家所有,或属于集体所有,并不存在自然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且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管理规划十分严格,不能随便变更土地用途,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取得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复。由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类型为:(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除此之外的土地征收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这种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了我国土地征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这

那如何判断自己面对的拆迁项目是哪种情形呢?最好是请专业律师展开信息公开调查程序,对项目批复信息进行公开,进而了解项目批复由谁作出,进而判断作出批复的主体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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