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遭遇强拆,怎么维权?

发表日期:2021-12-19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一、被征收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遭遇强拆,怎么维权?

  1、及时保全证据,并拨打110报警。

偷拆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重则涉嫌触犯《刑法》,应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应刑事责任。对

  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在知道偷拆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如拍照、录像,做现场保全,并确定目击者,做好证人证言。同时,当事人还应当拨打110电话报警,其必要性体现在:

  (1)追究违法犯罪行为属于警察的职责范围,由警方第一时间介入有利于形成对偷拆行为人的威慑与责任追究;

  (2)110报警方式自动形成报警记录,若发生警方消极不作为情形,前述记录便成为有力证据。

  2 、及时采取法律救济措施。

  对偷拆行为进行民事立案或刑事立案的救济措施,是直接针对侵权行为本身所采取的方法。

  除了前面所述的这些直接的救济措施之外,当事人还应当结合个案,发现拆迁全程中存在的征地主体与程序、拆迁主体、拆迁客体、拆迁行政管理程序、拆迁安置安置流程等五大方面所存在的具体违法点,进行相应的、全面的违法救济。

  确认适格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偷拆违法。

二、遇到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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