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如何补偿

发表日期:2022-12-19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公司房屋拆迁时,要针对一些不能拆迁的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等,以及一些不能搬走的物品的总体价值的赔偿;此外,还要对公司再次修建新的房屋花费费用的补偿,公司停业停产的补偿和其他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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