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清拆迁律师: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有哪些?

发表日期:2021-06-28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无法区分自己房屋所在地进行的征收究竟是“棚改”还是“城中村改造”,今天晏清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两者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一、定义

  什么是城中村?简单来说就是城市中的农村,指的是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一部分居民区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具体包括以下两种形态:一是土地大部分被征用,土地所有权部分属于国家所有,部分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尚未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二是土地尚未被征收,全部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

  而棚户区则指的是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一般是由于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部分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且这些宅院普遍具有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居住拥挤,功能性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等特点。

  二、土地性质

  实践中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性质多为集体土地,棚户区的土地性质多为国有土地。

  三、法律依据

  由于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两者的改造依据也不同,城中村改造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而棚户区改造则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晏清拆迁律师: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有哪些?(图2)

  四、征收改造程序

  不同的土地性质,不同的法律依据,必然会导致不同的征收改造程序。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流程一般是先入户调查,制定征收补偿方案,然后正式发布征收补偿方案,选取评估公司,发布公告,最后与被征收人协商,拆迁。而城中村改造,由于土地情况比较复杂,其征收流程相较于棚户区改造更显混乱。

  五、补偿标准

  同样是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因而导致两者进行改造的征收补偿标准也不同。棚户区改造的补偿适用国有土地补偿标准,而城中村改造则按照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对宅基地及房屋进行双重补偿。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远高于城中村的改造补偿。因此,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千万要擦亮眼睛,搞清楚自己的房屋究竟属于哪种改造,遇到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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