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征地安置标准

发表日期:2021-12-06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关于征地安置标准,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各地政府也一直切合实际经济状况制定出合理的经济补偿标准。河南的征地安置农村和城市的标准是否一致?河南农民征地安置标准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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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河南省2021年征地安置标准

  1、可参考2016年7月27日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文件。

  2、也可以登录“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下拉页面至“服务”栏目,在页面右侧有“征地安置标准”字样,单击之后即可进入搜索页面,可以搜索各个地区的征地安置安置费标准。

  其中,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青屏街街道133.5万元/公顷,西大街街道133.5万元/公顷(金凤路社区居委会、平安路社区居委会、祥和街社区居委会)、105万元/公顷(开阳村、马庄村、后士郭村、前士郭村、马鞍河村、青石河村、下庄河社区居委会)、76.5万元/公顷(下庄村)。

  二、河南省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各个地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标准为准。

  1、郑州市:参考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文件。

  2、开封市:参考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汴政[2021]16号)文件。

  3、洛阳市:参考2018年6月8日发布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文件。

  4、平顶山市:参考2017年9月22日发布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文件。

  5、安阳市:参考2016年12月23日发布的《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6〕32号)文件。

  6、鹤壁市:参考2018年4月13日发布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鹤壁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鹤政〔2018〕7号)文件。

  7、新乡市:参考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新政文(2017)97号)文件。

  8、焦作市:参考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2020〕29号)文件。

  9、濮阳市:参考2014年3月29日发布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濮政文〔2014〕69号)文件。

  10、许昌市:参考2016年9月23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文件。

  11、漯河市:参考2013年11月29日发布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

  12、三门峡市:参考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三政〔2013〕66号)文件。

  13、商丘市:参考2017年11月23日发布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

  14、周口市:参考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文件。

  15、驻马店市:参考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和2017年08月07日发布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决定》(驻政〔2017〕48号)文件。

  16、南阳市:参考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宛政〔2018〕14号)文件。

  17、信阳市:参考2014年6月13日发布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文〔2014〕46号)文件。

  18、济源市:参考2021年4月16日发布的《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建设征收(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济政〔2021〕3号)文件。

  三、河南省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

  参考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郑州市(含巩义)社保费用最低标准为58200元/亩,开封市(含兰考县)42900元/亩,洛阳市49500元/亩,平顶山市(含汝州市)44000元/亩,安阳市(含滑县)44100元/亩,鹤壁市40500元/亩,新乡市(含长垣市)41700元/亩,焦作市42100元/亩,濮阳市46500元/亩,许昌市44000元/亩,漯河市44400元/亩,三门峡市47200元/亩,南阳市(含邓州市)42800元/亩,商丘市(含永城市)43200元/亩,信阳市(含固始县)42100元/亩,周口市(含鹿邑县)41500元/亩,驻马店市(含新蔡县)41100元/亩,济源市45100元/亩。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晏清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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