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拆除违建?谁给你的权利!

发表日期:2021-10-18 | 来源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选择性拆除违建?谁给你的权利!(图1)

  拆除违法建筑,按理说是造福人民的好事,不仅能整治居住环境,还能保障附近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更能维护法律尊严,倡导大家依法建设,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可以促进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提升,为建设法治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发生在济南的一起拆除违章建筑事件却引起了当事人王先生的疑惑,王先生家住老城区,当地政府要进行旧城区改造,王先生作为附近居民本是大力支持,但执法局给王先生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后两天内就将王先生的涉案建筑拆除了,王先生甚至没来得及陈述和申辩,不仅仅是这样,王先生所在的旧小区还有很多其他的违章建筑,执法局却视而不见,就说紧挨着王先生家的一个低矮的砖瓦房和彩钢瓦搭建的房屋,执法局只是在砖瓦房上破了几个洞,后来这户人家又把洞重新补上接着用,王先生觉得执法局这是在“选择性执法”。另外,王先生认为自己的涉案房屋从建造到现在有将近二十年了,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还有待商议,应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执法局这样没给自己身申辩的权利,就将涉案房屋拆除,程序和实体都严重不合理。


  而据当地的执法局负责人介绍,该砖瓦房和彩钢瓦简易房确实在违章建筑拆除范围内,但具体什么时候拆除是由住建委说了算,自己只能配合。

  那么违章建筑是到底是怎么认定的?谁来决定拆还是不拆?

  一般来说,违章建筑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一,由于建房前未向相关部门申请或者申请了但没能够获得批准,但仍然进行了建筑行为,这种情况下一定不会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违章建筑最常见的类型。

  二、虽然在建之前获得了规划部门的许可,但是在建造时没有按照原申请进行建设,而是私自改变建筑面积,建筑用途等,擅自改变建筑面积的建筑,如果多占了没有使用权的土地,还存在违法占地的问题。

  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比如有的工地施工,需要给工人安排住宿,一般会搭建临时的宿舍,而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临时建筑最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两年,这种临时一旦超过申请时批准的使用期限,就也变成了违章建筑。需要进行拆除。


  除了这三种显而易见的违章建筑之外,其他的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认定,在规划部门作出认定后,还要为行政相对方,也就是违建的所有者留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违建的所有者还可以行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就我们接过的案子而言,有一大部分违建都不是真正的违建,在被拆除后经过法律维权,有的得到了全部的赔偿款,有的得到了一部分赔偿款,最少的也得到了建筑材料费,所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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