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征收拆迁这些问题你还在问吗?

发表日期:2022-04-14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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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当土地面临征收时,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流程主要可以概括为: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安置安置方案。

3征地安置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安置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征地安置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征地安置安置协议。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6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安置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安置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2、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补偿哪个好?

这个问题,晏清小编无法给出准确的答复,说明哪个更好。需要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各个城市、地域的房价地价均有不同。个体需求的各不相同也就决定着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的选择也要因人而异。到底是要钱还是要房,还是要由您自己来判断。

3、房屋拆迁后得到的补偿需要交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安置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4、房屋赔偿与补偿有什么区别?

拆迁安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方可以依照本法申请国家赔偿。

以上便是晏清律师就热点问题做出的解答,若您遇到难以解决的拆迁难题无法解决,还请您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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