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拆迁承诺书后一直不搬家,房屋被强拆,获取27万赔偿!

发表日期:2021-12-07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自愿签了拆迁承诺书后,还在房里居住,可以实施强拆吗?如果公然进行强拆,违法吗?对于被强拆人来讲,面对强拆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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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田女士在村里有两间房子,建筑面积为260平方米。2015年7月,区人民政府做出决定,对包括田女士房屋在内的相关村民小组的房子,实施拆迁征收!8月区征地事务部门对田女士的房屋进行清理登记,对农房公示面积、结构、等级等做了确认。田女士本人在清理登记表和确认表上签字确认。随后双方签订了《征地住房安置协议书》。田女士向街道办事处出具《拆迁承诺书》,明确约定“我户房屋在被拆迁范围内。现我户房屋内所有物品搬迁完毕,我户房屋全权委托街道拆迁处置”。

  协议签订后,田女士领取了住房货币安置款45万元和人员安置费1.7万元。剩下的6万元的拆迁安置费,田女士一直没拿到。后来,她找街道办事处,反复沟通一直没啥结果。

  2020年4月,街道办事处向田女士发出通知,要求田女士在2020年4月23日前将房屋内物品搬迁完毕并将于同日对田女士的房屋实施断电拆除。因为剩余的6万元的拆迁安置费没拿到手,田女士拒绝搬。

  2020年6月,街道办事处突然派出多人组成执法队将田女士的房屋予以拆除,室内的财产和附属设施都被不同程度的毁坏。

  看完案情过程,好像强拆没问题,因为街道办事处基本履行了拆迁程序,在强拆前也通知了田女士,是她自己不搬,到底这个强拆是不是违法呢?

  田女士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很明确的告诉她,强拆是违法的!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街道办事处当初说好的6万元补偿没到位,这说明对方没有履行拆迁协议的约定,属于违法在先。

  第二,以田女士自愿签订《拆迁承诺书》为理由实施强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我们知道,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主体是可以实施强制拆除的,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实施强拆之前必须得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缺少程序即便是违建,也不能被强拆!

  确定对方强拆违法后,律师通过走访人证、收集物证,多次和行政机关沟通,成功拿到了关键证据。在我们的帮助下,田女士不仅拿到了之前6万元的拆迁安置款,法院还支持了田女士3万元的财产损失赔偿请求,以及27万的违法强拆赔偿款。

  在此也想提醒大家,在律师以往代理过的胜诉拆迁案件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如果遇到了强拆,一定要保留证据。首先录音录像,把强拆的过程都录制下来。二,及时报警,即便警察不能阻止强拆,报警记录及警察出警笔录等都是证明被强拆的直接证据;第三,记得任何情况下安全第一!

  房屋征收拆迁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工程,而且关系到广大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如果您的房屋在征收过程中遇到了任何问题,都一定不要掉以轻心,注意及时保存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进一步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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