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构筑物可以强拆吗?

发表日期:2021-12-01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一、违法构筑物可以强拆吗?

可以强拆但是强拆执行是有前提的。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所谓“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就强制拆除而言,有的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如《城乡规划法》、《水法》等),有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特别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乡村规划的违法建筑有权强制拆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筑,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二、违法建筑包括哪些部分?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包括: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存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人们的财产生命安全、破坏建筑安全、破坏市容市貌等,不利于城镇的建设与发展。对于此类违建,行政执法机关通常会事先通知当事人,责令其在限定时间内拆除并恢复原貌,若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且未进行拆除的,则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强制拆除。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拆迁专题
征地拆迁维权法律咨询热线

栏目排行

  • 农村拆迁
  • 企业拆迁
  • 城市拆迁
  • 商铺拆迁
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