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在征地拆迁中常常被大家忽略的问题。就是在拆迁过程中,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行为后,我们可以就该违法行为要求赔偿的问题,也

1、 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司法行为违法。
2、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赔偿请求人向赔偿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该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的日期。

4、赔偿请求人当面提交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5、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6、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关于今天所分享的司法赔偿问题,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想要特别分享给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第一,在机关作出违法行为之后一定要注意积极维权,确认对方的行为违法。第二,在确认对方行为违法后,一定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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