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强拆好几年了怎么处理?

发表日期:2022-01-03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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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被强拆好几年了怎么处理?

收集证据,要求赔偿。

1.收集证据,如果被强拆的话,首先要做的就是速度收集证据,将强拆的视频给录制下来,这就是犯罪的证据。

2.强拆者向法院申请了强拆,或是递出了强拆申请书,有法院判决。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递交意见书,法院会根据实况来判断要求是否允许。

3.正在被强拆,这个时候没有多余时间提出保护请求,直接报警。

5.趁户主不在,房屋已被强拆。这时到警局立案,要求警察侦查,同时追究侵权人的责任。

二、如果强拆行为程序违法了应该怎么样?

可以向法院起诉。

1.司法强拆之前要通知被拆迁人,而且在达不成协议时应当先进行行政裁决,行政裁决以后,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进行相关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作出决定后,要认真宣传解释工作,让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

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应该办好了,都是要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才能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只有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实施强拆,就算要强拆,也要给被拆迁人留下足够的搬迁时间,否则就是程序上的违法,被拆迁人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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