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如何请诉国家赔偿?

发表日期:2021-12-31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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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如何请诉国家赔偿?

1、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所谓赔偿义务机关,指的就是实施了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举例而言,某县人民政府联合当地城管局,强拆了张三的房屋,法院判决确认该县政府和城管局的强拆行为违法,那么张三就可以向县政府和城管局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此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提起国家赔偿申请的期限是确认违法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超过了两年,那么就失去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2、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决定,那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立案审批、违建调查、限期拆除、强拆认定、强拆执行等,对于违章建筑应当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除,如果拒不执行的可以按照上述程序执行强制程序。

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实施强制拆除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拆存在违法的情形,只要法院给出了判决的结果,那么就可以依法的申请国家的赔偿,但在赔偿之前也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有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法才能获得认可,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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