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自建房遭违法强拆如何追责?

发表日期:2021-12-24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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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唯一自建房遭违法强拆如何追责?

追责的方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民事赔偿。违法强拆的维权基本方法: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安置。

二、强拆的刑事责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强拆后可获取的相应赔偿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国家补偿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流程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可以看到,强拆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同时如果遭遇这种情况也不要慌张,搜集整理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在大家提起诉讼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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