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大棚征地安置标准有哪些

发表日期:2021-11-15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我国很多地方进行农业生产时,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降低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会采用大棚的方式种植农作物,当国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农用大棚是有补偿的,那么农用大棚征地安置标准有哪些?下面由晏清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农用大棚征地安置标准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塑料大棚属于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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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征地安置形式有几种

 

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人的利益要充分注重,为了确保被征地人的利益。过去的一次性货币补助形式是将农民的土地利益排除在市场之外,无法满足农民失地之后后续发展的需要,因此改革征地安置制度则应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农民也能享受土地市场化、商品化所带来的效益。

 

农民这征地安置形式:

 

(1)最常使用的补偿形式就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方式主要涉及的是基本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等。货币补偿能够满足被征地人最基本迫切的生活需求,但是长远来看农民的经济来源失去了保证。

 

(2)社会保险安置。为了保证农民长期的利益,可采取社会保险支付的方式,即经过农民的申请,先一次性支付部分补偿费给农民满足当前生活所需,剩余部分由政府分期支付给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按期支付给农民个人。

 

(3)农业安置。在农民土地被征用之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集体内重新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或是组织村民重新开发新的土地,以满足失地农民的土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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