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地上修建的看护房是大棚房,会被拆吗?

发表日期:2021-11-15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有些人将大棚建成房子,带有院子,有些甚至还在里面经营农家乐,用来做接待,餐饮以及游乐,建设大棚房的做法其实是违法的。那么果园上的大棚看护房是大棚房吗,会被拆吗?下面由晏清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果园地上修建的看护房是大棚房吗?会被强拆吗

 

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门联合督导工作手册”明确:有门通向大棚内的才叫看护房,超过20平方米为严重超标。单栋种植大棚只能有一个看护管理房(俗称“耳房”),一般北方地区才有。简易的生产看护房为单层,小于15平方米,属于生产设施用地范围,要与必需的管理用房区分开来。如果违反规定,则会被强拆。

 

看护房只要不是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的搭建板房简易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同时要向当地行政或林业管理部门报备,否则可能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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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种植大棚严禁配备固定居住设施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整改标准》一共8条,其中前三条与第四条一部分针对的是整个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第四条另一部分及后4条针对的是单栋大棚项目。“因为此次排查清理整治工作的核心就是‘大棚变住房’或‘圈建成庄园’,所以《整改标准》的重心也放在了单栋大棚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整改上。”

 

此前,一些大棚为掩人耳目,外面建围墙,里面超面积建“耳房”住人,将大棚变成了私家封闭庄园。为封堵这种现象,《整改标准》规定: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四周和单栋种植大棚外,不得建设非可视化的围墙或围栏,不得妨碍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同时,单栋种植大棚只能有一个看护管理房,看护管理房只能为单层且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单栋种植大棚内外及看护管理房内,不得配备用于固定居住的生活设施。

 

房子不是随便在哪都可以建设的,特别是农村地区以及涉及到耕地的地方,法律规定单栋种植大棚不能建成私家小院,都必须自觉接受日常检查和监督。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晏清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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