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是违建吗

发表日期:2021-11-15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土地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经济补偿,那么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是不是合法的?下面由晏清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修建了大棚房用于住宅,遇拆迁说是违建,是吗

 

大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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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违法建筑拆除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安置,但可申请拆迁安置,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的,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大棚是不是属于违法建筑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认定的,如果当事人对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晏清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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