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对于临时占地怎么补偿

发表日期:2021-11-13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因为征收房屋造成居民搬迁的,应该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业停产的补偿,要根据房屋被征收钱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决定补偿多少。那如果是临时占地,会有补偿吗?下面由晏清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国家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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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不一样,比如辽宁省: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实行一次性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果园中果树的补偿执行附表七标准的,不再付给安置补助费。

 

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晏清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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