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出让地能否拆

发表日期:2021-10-31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国家拆迁的话按照规定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有的是属于工业出让地,很多人不明白是否可以硬性拆迁。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工业出让地能否硬性拆迁呢?下面就由晏清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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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业出让地能否硬性拆迁

  如果工业出让地属于违法建筑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如果超过期限未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硬性拆迁房屋的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工业出让地如果是属于违法建筑的,那么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如果超过期限未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晏清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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