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未履行正当的法定强拆程序,必然违法

发表日期:2023-03-01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的丁先生两家是某村村民,一直居住生活于此。根据政府部门的规划丁先生两家的位置将要修建高速公路,故而面临征收拆迁。但因为拆迁方所给的补偿不合理,而且新安置的宅基地位置也至今未落实,所以一直未能达成补偿协议,也拒绝交出土地及房屋。拆迁方在2022年7月14日对丁先生两家作出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要求7日内自行完成搬迁交出土地和地上附属物。在收到该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后,丁先生立即于当日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但是在未作出复议决定,认定该责令交地决定是否合法的前提下,段郢乡人民政府便组织大批不明身份人员于2022年8月10日对丁先生两家的房屋实施了强拆,在了解该情况后,晏清律师迅速介入,于当日对该强拆行为启动了法律程序。

晏清律师说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最终应当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强拆房屋以及组织实施。本案中,因补偿不合理及安置地点未落实等问题,丁先生两家并未签署补偿协议,在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复议过程中房屋便遭到了段郢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强拆,显然段郢乡人民政府并未依法履行正当的法定强拆程序,该行为应当依法被确认违法。

在晏清律师多个法律程序的共同运作下,实施强拆行为的段郢乡人民政府最终败下阵来,阜南县人民政府依法确认段郢乡人民政府2022年8月10日强制拆除丁先生两家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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