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拆迁安置不合理,漳州中院一审判省市两级政府败诉!

发表日期:2021-05-26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民告官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难如登天,但如今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旗帜的引领下,政府进行了违法征收活动时,也不能再立于不败之地,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被拆迁人的胜利又一次表明了我国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

  【案情简介】

  厦门老人陈先生在集美区灌口镇井城村合法拥有房屋一套,陈先生去世后,其房屋由妻子和一儿三女继承。2015年2月13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陈先生的房屋被划入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开发用地项目征收范围,陈先生家属多次找到拆迁方商谈补偿事宜,但终究因为补偿过低而未签订协议。

  2017年9月,厦门市集美区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裁决,请求裁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然而其提出的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缺明显缺乏诚意,首先是对陈先生已经缴纳过罚款的169平方米应该予以认定的建筑面积不予认定,并且以陈先生大女儿一家不符合安置条件为由拒绝安置,甚至以过期的估价报告来计算对陈先生家属的补偿价格。厦门市人民政府竟然在2018年9月5日做出的裁决中全部支持了征收补偿办公室的请求事项,陈先生一家无奈只得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祈求着省政府能给出公道的复议决定,然而陈先生一家日夜期盼的省政府复议却做出了维持厦门市政府的裁决。

  【办案过程】

  对陈先生一家来说,情况正一步步向着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难道真的得放弃吗,求得合理的补偿就这么难吗,一家老小难道真的要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吗,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陈先生一家找到了北京晏清所的王炳峰律师,王律师临危受命,马上动手分析案情、整理思路、于是,一个完美的计划在王律师脑海中慢慢浮现出来。

  2018年2月1日,在王炳峰律师的帮助下,陈先生一家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厦门市人民政府做出的《裁决书》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庭审中,王律师对被告提出了一系列犀利的质问,市政府与被拆迁人有无做过三次以上协商?市政府与被拆迁人协商有无见证人?见证人有无利关系?市政府裁决前为何不进行听证?等等,这些质问处处直指政府征收行为的违法之处,被告的代理人一时语塞,场面既有些尴尬,又大快人心。

  随后,王炳峰律师针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做出的《裁决书》发表了十分具有针对性的辩论意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指出了厦门市人民政府此次裁决的错误:1、受理裁决申请错误。2、作出裁决实体和程序错误。3、法律适用错误。每个观点都有理有据,《裁决书》这座挡在陈先生一家通往幸福道路上的高楼在这样的攻势下瞬间土崩瓦解,最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做出的《裁决书》和福建省政府做出的《复议决定》。

  维权之路多险阻,守得云开见月明,在此提醒广大被拆迁者,在维权的道路上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律师永远是你身后坚实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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