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维权方式如此之多,早知如此就少走弯路了

发表日期:2021-06-28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最近,房屋征收拆迁类案件相比以往同期,数量减少了许多。但接到的拖时间较久的案件及咨询数量却反而增加了,无一例外,当事人都是通过走访、上访的方式自行维权,可得到的结果就是推诿扯皮谁也不管,时间越拖越久,经济上的压力和精神上的负担就越来越重。上访的多了,当地公安部门也不断介入,维权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之事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还扬言要拘留维权人,也给当事人的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行维权是否可用?如何选择救济途径才能达到救济效果的最大化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为您详细分析一下。

  在征收拆迁类案件中,维权途径有两种:自行维权和司法程序,在自行维权中的上访方式也值得探讨一下。

  绝大多数的被拆迁人在维权时首先考虑并采取的维权方式都是自行维权,使用自己的方式提出异议,与拆迁人斡旋并阻止房屋被强拆,自行去找相关负责人交涉。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自行维权方式只能拖延一时,在短时间内稳定住局面,之后就很有可能面临强拆的问题,而补偿的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

  在房屋被强拆后,很多被拆迁人对自行维权感到失望,转而不断起草举报材料,逐级、越级进行信访、上访。而上访的效果究竟如何呢?法律赋予了人民信访举报的权利,被拆迁人当然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但是信访方式存在着很大的弊端,首先信访的处理进程可能会比较缓慢,并且会在多个部门间推诿扯皮。其次,对于上访人员,长此以来许多地方政府部门都是严格管制上访人员,也曾出现过暴力拦截上访人员导致伤亡的新闻。最后,信访部门是个接待部门,并不能直接处理信访请求,需要协调、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因此,在维权行动中自行维权以及上访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有些许效果,但是不注重司法程序,只通过这两种方式想打持久仗,根据以往咨询人及上访专业户的经历,维权可以持续数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我们真的能拖得起么?

  最切实有效的方式便是通过走司法程序的方式来达到维权目的。通过律师介入案件,可以在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搭建一个平等沟通的桥梁,发挥律师的专长更有利于协商与谈判,通过协商的方式可以解决争议才是最两全其美的方案。若是不能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会根据丰富的诉讼经验,准确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制定详细的维权方案来对症下药,逐步、准确地进行维权。

  最后,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自行维权以及上访的方式固然可以选择,但是此时切勿将司法程序排除在外,自行维权在短时间内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时,就应当及时考虑走司法程序。在遇到了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时,应及时与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联系,专业的拆迁律师会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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