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晏清律师接到的咨询电话中,很多当事人会问的一个问题就是:“律师,我在我家承包地上建了个养殖场,现在自规局说我这是违建,怎么办?”今天晏清律师就给大家解答一下承包地上建养殖场,究竟行不行。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如果养殖场建设不涉及基本农田,那么完成向县政府的备案,符合条件即可建养殖场。同时由于养殖场的用地性质也是农用地所以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的相关审批手续,假设要将设施农用地划为基本农田,那么需要县(区)自然资源局同意。

当然,如果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上,情况则不同了,基本农田产生原因是我国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为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国家专门制定基本农田政策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实现对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为农业生产乃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从基本农田制度的设立原理我们就可以知道,基本农田只能用于耕种,不可以用于建设养殖场。所以基本农田上建养殖场是不可以的。

再要提醒大家的是,建养殖场别忘了办理营业执照、防疫许可等必要文件,手续齐全再开办养殖场才合理合法,才能帮助农民朋友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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