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产权房屋的职工能否获得全部拆迁补偿?

发表日期:2023-11-02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最近经常有不少人咨询晏清律师公有住房的补偿的问题,今天晏清律师就给大家解答一下。

有限产权,又称部分产权,是指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对该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房屋。对于有限产权房的拆迁补偿应当符合以下两点:

1、有限产权房屋的所有人是职工个人而不是单位。即单位职工是唯一合法的被拆迁人,关于有限产权房的性质,应当界定为购房职工对住房的单独所有权。

2、对有限产权的拆迁补偿,购房职工个人是唯一受益主体。有限产权住房拆迁,职工个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其受益应归个人所有。虽然有限产权的处分权和收益权有所限制,但由于房屋拆迁也是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且房屋一旦拆迁,将不复存在。再则,职工根据国家的房改政策所应当享有的购房优惠政策仅此一次,应当充分尊重职工的个人选择。并且,由于已购公房的拆迁补偿与已购公房的出售在性质上有本质的不同。基于以上考虑,对有限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购房职工个人才是唯一受益主体,其所受补偿收益不再与原产权单位按比例分享。

综上所述,有限产权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全部归属于购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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