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征收查处是信访吗?

发表日期:2023-09-21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阅读过晏清律师之前文章的朋友都知道,晏清律师是不赞同大家采用信访的方式维权的,因为信访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很多被拆迁人走到市级、省级,却辗转几年都没有任何进展,花光了大半生积蓄却还是没有效果,反而导致本可以复议、诉讼的案件超过了诉讼时效,有的被拆迁人因为采用的方式过于激进被行政拘留,甚至处以刑事处罚,影响子女儿孙的前途,虽然律师不建议大家参与信访,但是在案件运行过程中,律师会根据情况提起违法征收查处申请,而政府对于这个申请给出的答复,大多是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这时有不少被拆迁人就会心存疑惑:律师不让我自己提信访,他们却提信访,这能对吗?今天晏清律师就给大家解开这个疑惑。

土地征收是涉及农民合法权益的大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针对土地征收的程序有详尽规定,当然也对违法征收的处罚有着具体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查处申请是土地管理法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并非是一种信访。

行政案件复杂多变,有些时候不是一个诉讼、两个诉讼就能彻底解决的,被拆迁人仅依靠自己很难与征收方抗衡,被拆迁人请律师介入到案件之中,应宜早不宜迟,拖延的时间越久,案件的复杂程度、维权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如果正在看这篇文章的您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请不要迷茫,及时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确保案件获得诉讼的优势。保护每位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北京市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以来的信念。希望各位当事人均能在律师帮助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应得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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