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小知识】征收拆迁住改商房屋如何认定如何补偿?

发表日期:2023-09-04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房屋征收是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房屋征收涉及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住改商”房屋,如何确定其性质和补偿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征收拆迁住改商房屋如何认定如何补偿?

晏清说法

住改商”房屋,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住宅为商业经营、办公、生产等非住宅房屋用途的房屋。比如,咱们生活中常见的是将临街的房子用来开超市、开餐馆、卖杂货等等,这其实就是“住改商”。

在我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前,国家对于“住改商”的补偿问题有过明确规定。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在第四部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中载明:“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但《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根据其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可见,“住改商”房屋并非法律禁止的行为,如果属于合法的“住改商”,那么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就需要按照“住改商”的标准予以补偿。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这里是晏清律师事务所,期待有机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拆迁专题
征地拆迁维权法律咨询热线

栏目排行

  • 农村拆迁
  • 企业拆迁
  • 城市拆迁
  • 商铺拆迁
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