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忙也要看!农村土地征收这几种情况一分钱都拿不到!

发表日期:2021-12-06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新农村建设脚步逐渐加快,农村房屋拆迁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既然说到了农村房屋拆迁,那就不得不提到补偿款,因为这跟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此同时,各位被拆迁人需要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房屋拆迁都能够拿到补偿款,如果您的房屋属于以下几种情况,那就要注意了。

2-211206150JCA.jpg

  一、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房屋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也就是说,土地属于什么性质就要按照其用途来使用,建造房屋只能建在宅基地上,不能想建在哪里就建在哪里,这样的房屋如果遇到拆迁是拿不到补偿款的。

  二、未取得合法手续私建的房屋

  建造的房屋必须要符合用地要求并且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拿到批准之后才可以动工建设。如果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手续,那就有极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一旦被认定为违建,拆迁也拿不到任何补偿。

  三、存在争议和纠纷的房屋

  农村人口众多,每家每户出现的情况也多种多样,尤其是一些农村房屋可能没有明确的产权人或者兄弟姐妹之间存在争议和纠纷,如果纠纷无法及时解决,拆迁方同样无法对这种情况予以补偿。

  四、超过规定标准建造的房屋

  可能存在一些人,他们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拿到批准之后就立刻按照自己的想法,想建多大就建多大,想盖几层就盖几层。这种超过规定面积,私自扩建的房屋,也无法拿到拆迁安置。

  晏清律师一直在跟大家讲解哪种情况下可以拿到拆迁安置,像以上这几种拿不到拆迁安置的情况同样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因为很有可能被拆迁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只觉得房屋拆迁就一定能拿到补偿款,这种想法其实是很片面的。

  晏清律师也想提醒大家,在房屋拆迁之前多多了解一些有关拆迁方面的知识,但凡遇到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咨询晏清律师,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拆迁专题
征地拆迁维权法律咨询热线

栏目排行

  • 农村拆迁
  • 企业拆迁
  • 城市拆迁
  • 商铺拆迁
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