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遇到强拆费用不给怎么办?

发表日期:2021-12-26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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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遇到强拆费用不给怎么办?

拆迁应该依法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足额补偿,不给钱的话,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先和拆迁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补偿款,依据相关法律维权。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一般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4)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

二、非法强拆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非法强拆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行政强拆流程是什么?

1、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入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决定书的送达:A、现场送达,B、留置送达,C、委托送达,D、转交送达,E、邮寄送达,F、报刊公告送达。

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5、强制拆迁执行前应该召开各执法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6、张贴强拆公告,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搬迁。

7、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入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四、强制拆迁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

如果遇到强制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争取自己应得的拆迁损失和赔偿,大家应该多多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备不时之需。遇到危险时,可以先报警,如果警察不管,可以找检察院督促立案,如果还是没有人管,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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