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地安置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

发表日期:2021-12-22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在征地安置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

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安置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安置、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安置、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安置、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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