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有效吗

发表日期:2021-11-19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要先给予补偿才能拆迁,那么拆迁安置协议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有没有效的?下面由晏清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拆迁安置协议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签字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不是房屋所有人签订的,一般是无效的,但房屋所有人委托他人签订的,一般是有效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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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地拆迁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千 万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目前比较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不是房屋所有人签订的,一般是无效的,但房屋所有人委托他人签订的,一般是有效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晏清网进行咨询,晏清网有最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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