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遇到征收,如何避免补偿款打折?

发表日期:2021-11-19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拆迁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商铺或者门面房所受到的影响往往比一般居住房屋更大,牵涉的补偿利益纠纷也会更复杂。不仅补偿项目与住宅拆迁不同,其中评估环节、补偿程序等更是存在很大差异。这一类的商铺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补偿项目有哪些?如何应对避免补偿款打折呢?今天,律师为大家做详细解读。




商铺拆迁安置项目不能遗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律师提示,被征收人有获得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权利。实践中,这些补偿容易被忽视,不仅仅是遗漏整一项补偿,而是在这项补偿中的计算方式容易让补偿款打折。


商铺认定住宅造成补偿款打折



在办理的湖南的一起接待所拆迁案例中,当事人的房产证已经记载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定为住宅。可以认定“房屋用途的性质存在错误”,应当按照办公用房进行合理补偿。在实践中,由于涉及到停产停业成本、市场价值等诸多因素,不同性质的房屋补偿标准也大有不同。将商铺、办公用房等房屋认定为住宅是常见的压缩补偿数额的方式之一,拆迁户朋友们若遇到一定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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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朋友的房屋,房屋产权登记用途为住宅用房,但已经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这种经营性质的住房,因为临街、地处人流集中的区域,给房主带来很大的经济收益。这类房屋遇到征收,征收方常以“登记性质是住宅”为由,仅按照住宅补偿,对此,最高法的相关案例明确,“住改非”的房屋由于要适应经营情况,其中的装修建筑等费用比住宅配置一般更高,法院认为,应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方案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并给予待工人员公平、合理的补偿。


院落空地只给几百补贴造成补偿款打折



湖南商铺拆迁案例,律师对于院落空地的补偿标准也提出了质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的内容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因此,当事人院落空地应按照上述规定予以补偿。


湖南高院受理上诉后,政府部门马上找到当事人协商,最后达成协议,当事人选择全货币补偿,一共补偿近七百万元。


房屋无证为由克扣补偿款



位于徐州的一起案例就是这种情况,老李的房子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产证件。多年来,一直利用自己的房子进行超市经营,并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在后续遇到拆迁过程中,他的房屋因为没有房产证被认定是违建,没有任何补偿。


律师提示,农村的无证房屋不能等同于违建,但也需要经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才能成为补偿利益得到承认的生产经营用房。“违建不补”的原理同样适用于停产停业损失等经营性房屋所独有的补偿。


老李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程序和不断协商,最终置换了一套上百平的商铺作为安置补偿。



评估不合理造成补偿打折



房产评估报告是补偿的重要依据,评估机构要由被征收人参与选定,有不少被征收人反映说,自己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评估这一环节,一直以为只能按照征收方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河南邹先生就遇到这个情况,经律师调查发现评估报告存在明显违法之处,连征收项目都不完全知情的邹先生,也根本没有参与过评估机构的选定。


于是邹先生在律师帮助下重新评估。经过协商,邹先生得到了750平的商铺及60万的经营损失补偿,折合人民币800余万元。












律师提示广大拆迁户朋友,商铺的补偿内容较多,对于各项的拆迁安置价格也都有规定,除了房屋本身市场价值很高之外,其补偿相较于普通住宅而言,还包括设备设施的搬迁费、装饰装修费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费用。在征拆实践中,拆迁户朋友们如有遇到补偿不合理的类似情况,拖延战术并不可取,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才能有很大机会获得满意的补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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