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评估补偿规定有哪些

发表日期:2021-11-03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在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的装修费用能否得到补偿,一直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房屋装修费的补偿就牵扯到评估,今天,晏清网小编为大家解析下有关房屋拆迁装修评估的补偿知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评估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装修评估补偿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并无明文规定将房屋的装修费用纳入补偿的范围中,法条所载的房屋价值,一般会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去评估,装修费用并不会作为判定价值的标准。一般而言,各地在制定评估细则时,在确定房屋成新时以及进行市场法选取成交案例进行修正计算时均应将装修因素对成交价格的影响剔除。

  该条例中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包含装修因素,并不是指房屋建筑中的装饰部分工程。作为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必须达到装饰的验收标准方可交付。房屋最基本的粉刷、油漆、涂料等均应含在市场评估价中,只有住宅的二次装修、商业用房的装修改造等不能纳入此项评估。

2-21110310535M15.jpg

  二、装修估价时计算的注意事项

  1、价格时点

  由于建筑装饰材料价格变化较快,应注意采用两个时点,即装修作业当时与拆迁时点。分别采用时点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计算其工程造价。这是因为作为被拆迁人不是主动的到市场上将其房屋卖出而是被动无奈的。如果物价下跌,被拆迁人已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他所应当产生的利益就被动终止了。此时应按照装修当时造价扣除折旧予以补偿。如果物价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由于物价上涨而带来的投资增值,此时应按现时价值作为补偿。

  2、价格构成

  在计算装修造价时,除了按照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施工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审批费用、税金等。对于大型商场,还发生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费、消防审查费、竣工验收费用等。上述费用通常在总价的百分之十到十五。

  3、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的确定应考虑实际现状以及使用期限的因素,装修使用期限一般在5至8年。

  4、装修质量对价值的影响

  在评估时应考虑总造价的百分之五至十的质量影响值,以反映市场状况。

  以上就是晏清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装修评估补偿规定的相关内容,若您阅读过后想要了解更多具体内容,欢迎登陆晏清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拆迁专题
征地拆迁维权法律咨询热线

栏目排行

  • 农村拆迁
  • 企业拆迁
  • 城市拆迁
  • 商铺拆迁
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