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上门女婿没有份吗

发表日期:2023-05-17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先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此可以判定,拆迁分房上门女婿一般没分。只要父母一直健在,所有权一直归父母所有,女婿就一直没份。如果父母有一方死亡,或双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了父母遗产的话,如果父母没有遗嘱专门指定由儿子或女儿个人继承的话,则属于儿子或女儿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女婿就有份了。


那么拆迁分房家庭纠纷起诉后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呢


(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三)确定举证期限。


(四)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整理争议焦点。


(五)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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