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上市需满足什么条件

发表日期:2023-01-31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对于想要上市的安置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安置房取得满5年;安置房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安置房已补交土地收益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安置房的维修资金已缴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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