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发表日期:2022-12-05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首先说说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的补偿方式。由此发生纠纷的,可使用买卖合同的法定规则予以处理。


再来看看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征收主体的义务是以自行建造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被征收人,以此为对价而取得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被征收人则以丧失其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对价,来换取征收主体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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