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还能分房屋拆迁安置款

发表日期:2021-11-02 | 来源 :拆迁律师_征地律师_拆迁安置律师咨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 点击数: 次 

  在夫妻离婚之后,如果遇到房屋被拆迁的情况那么关于拆迁安置款能不能被分割的问题就是比较重要的一点,这也是实际中我们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大家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了解。下面晏清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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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是否还能分房屋拆迁安置款

  首先,私有住宅的拆迁安置,只给予房屋产权人,通俗一点就是房屋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在离婚后已经属于一方的,那么拆迁安置款只能给到房屋产权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安置。

  再者,未取得产权的公房,法律规定,离婚时需要确定由哪一方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所以在公房拆迁安置的时候,政策还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离婚后,未取得公房居住使用的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离婚房屋拆迁安置。

  如果宅基地上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安置款。

  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安置,离婚时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安置款;户口已经迁出的,则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安置款。

  我们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已经离婚,未获得房产的一方是无权要求该拆迁安置款进行重新分割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也就是该房产在集体土地上且离婚时户口未迁出的,才可要求拆迁安置款的重新分割。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晏清网专业律师。

  晏清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晏清网拆迁安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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